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法》第三十条
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设立公司,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