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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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但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的资质,具体如下:
    1、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
    2、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
    3、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出庭前必须向法庭递交授权委托书。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明确委托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因此,委托书中应注明委托人授权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一般来讲,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一)代为起诉、应诉;
    (二)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三)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四)申请执行;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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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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