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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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法律网网华律平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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