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归谁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半路夫妻婚后买房产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法律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即房子产权归夫妻共同拥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半路夫妻通常建议选择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制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双方在经济上的权益,还能在将来可能出现的离婚或一方去世的情况下,避免产权争议的发生。如果选择个人财产制,可能会增加产权归属的纷争和不稳定因素。
此外,半路夫妻在买房时进行明确的产权归属约定是非常重要的,以防止潜在的纷争。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或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处分行为(如出售、抵押等)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是,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该第三人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