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啥区别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鉴定的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或雇佣单位,而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申请人已经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请鉴定的法律依据、相关内容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相关规定,而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 申请鉴定的时间和程序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而伤残鉴定的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赔偿和补偿不同。工伤鉴定主要关注伤害的原因和是否为工伤,以及提供相应的救治和补偿待遇,而伤残鉴定则是关注劳动者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残疾程度,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