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不是谁先动手谁负责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打架责任判定不简单地是谁先动手谁负责。 责任判定更为复杂,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伤情结果。谁先动手并不是唯一决定责任大小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根据双方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判断。如果一方先动手并造成对方轻伤或以上的伤害,那么先动手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双方过错。在民事责任方面,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如果一方先动手,法院会认为其过错责任较大,除非对方有严重的挑衅行为。 正当防卫情况。如果一方遭到无故殴打,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对攻击者造成的伤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防卫行为必须适度,过度的防卫可能导致防卫过当,从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打架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具体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 因此,打架责任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谁先动手、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等情况。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