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音乐统考时间及统考内容


    
    2024湖南音乐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至30日,统考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时间安排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要求、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音乐类全省统考设有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乐理和听写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即先组织考生到考点现场录制考试音视频,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后再组织评委根据考生考试音视频进行评分,下同)。考生要在“报名缴费指定系统”准确填报演唱(奏)作品(曲目)的相关信息,考生考试时演唱(奏)的声乐唱法、乐器种类、作品(曲目)须与报名时选定(填写)的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作品(曲目),否则视为考生只完成了一首作品(曲目)。音乐类考试总分为300分,报考不同类别考试的科目和分值情况如下:
    ①音乐表演类(声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声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②音乐表演类(器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器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③音乐教育类,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
    报考音乐教育类〔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和音乐表演类(器乐),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音乐教育类总分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音乐教育类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主项×1.65+副项×0.7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且主项、副项考试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大于零分),否则音乐教育类总分为零分。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考生取得的音乐教育类总分可用于对应主项(声乐或器乐)的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全省统考于2023年12月17日至30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视唱、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考试时间采用电脑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专业考试证》。②乐理和听写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统一安排在12月17日上午10:00-11:30,开考前15分钟(17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的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16日下午18时-19时期间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③考试所需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2.对口招生音乐类
    对口招生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考试代码A2)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考试代码A3),二者不能兼报。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