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安置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货币补偿安置是一种拆迁补偿方式,其中拆迁人(通常是政府或开发商)与被拆迁人(房屋所有者)协商后,同意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然后拆迁人按照市场评估的价格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的主要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被拆迁人在选择新住房时不受地点等限制,同时避免了延长过渡期限和不能及时回迁等问题。货币补偿已成为中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形式,有助于充分利用市场上的现有房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竞争,并缓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