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草民事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例如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清单、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提交给法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法院受理。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受理,法院将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安排开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庭审。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法院将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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