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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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销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部分地区规定的是在婴儿出生后的十八个月内报销;也有部分地区规定的是生育后的五个月内。因此具体要根据各地规定的时间来报销。关于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的问题,法律并不遥远,华律平台律师团队会站在您的角度,为您排忧解难。法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
    报销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部分地区规定的是在婴儿出生后的十八个月内报销;也有部分地区规定的是生育后的五个月内。因此具体要根据各地规定的时间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下列材料: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流产证明;以及检查费、手术费等费用的单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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