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在中国,离婚女方可以获得多种补偿和赔偿。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或照料老人、子女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基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种补偿或帮助的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离婚是由男方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的,女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方面,女方有权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并且在有特殊情况(如男方隐藏、转移、销毁共同财产等)时,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