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投保人出国如何领取生存保障金?
回答:
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在离境前一个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保单变更、预交保费、附加险退保等,保险公司将出据有关批单。投保人在境外申请合同保全服务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境内人员办理时,需要出具委托书。
客户移居境外期间,如发生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及相关材料,并按我公司的规定接受生存调查,提供国内的收款帐户或委托领款 人。
客户因提供证明材料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对于不能提供证明的,中国人寿暂缓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缓付期间不支付利息。
特殊情况可与中国人寿公司联系。
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在离境前一个月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保单变更、预交保费、附加险退保等,保险公司将出据有关批单。投保人在境外申请合同保全服务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境内人员办理时,需要出具委托书。
客户移居境外期间,如发生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及相关材料,并按我公司的规定接受生存调查,提供国内的收款帐户或委托领款 人。
客户因提供证明材料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对于不能提供证明的,中国人寿暂缓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缓付期间不支付利息。
特殊情况可与中国人寿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