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教唆犯如何让处罚?

法律援助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对于教唆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被教唆者是否犯被教唆的罪等情况,予以处罚。
        (1)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一40%;
        (2)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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