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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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如下:
1、提取人凭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工作人员进行初审,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一般符合条件的话,即准许提取,这时需开具《苏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对符合条件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并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二、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7、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三、生病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当事人的医保定点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当事人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须提供与患病者的关系证明。
四、网上申请提取的操作流程
1、打开苏州公积金app,并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2、在新的界面点击公积金进入;
3、最后在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提取入口即可提取。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作为首付的,必须是首付以后才能够提取的,另外就是现在是按比例提取的,不是按需提取的,要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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