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会怎样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当个人或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会面临多方面的限制和后果: 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并可能降低信用卡额度,同时,其存款情况会被报告给法院。 工商管理部门会降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守信用、重合同的评比资格。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可能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被取消政治待遇和荣誉称号。 限制出境,铁路和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票,影响出行。 在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如禁止乘坐高级别交通工具、禁止在星级宾馆酒店消费等。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可能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个人形象受损,法院可能通过新闻发布会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 芝麻信用等应用平台会在消费金融、信用卡、P2P等多个场景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子女教育受到影响,如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此外,如果失信情节严重,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