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官必问原告问题怎么办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基本信息确认。法官会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代理人的信息。
诉讼请求陈述。原告需要当庭陈述诉讼请求,包括希望判决的具体内容,如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
婚姻背景。包括双方认识的过程、婚后生活、感情变化等。
分居和和解可能性。是否分居,以及和解的可能性。
子女状况。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当前生活状况等。
财产和债务状况。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共同债务。
法律问题的理解。展示对婚姻法相关知识的理解。
在回答这些问题时,原告应准备充分,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可以事先准备好书面回答,以便在法庭上快速准确地陈述。同时,注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影响陈述的客观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