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提供场所够不够成犯罪?

法律援助

    
    关键词:聚众赌博  提供场所  刑拘
    
     
    案情介绍:
     
    我一个朋友聚众赌博被抓进去。赌博台上就300元。一共抓进去16个人。现在放出来7个。16个人身上总共1万左右。房间是我朋友提供的。这样他会被判刑么?现在有4个人说是我朋友组织起来的。这边警察说要判我朋友刑拘。请问刑拘是什么意思?这边警察讲现在要刑拘我朋友。为什么会这么严重?
    
     
    在线解答如下:
     
    您好!我们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我们都有办理过很多起聚众赌博犯罪。基于您上面提供的情况说明,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很有辩护的必要性。但是还是希望您能尽量亲自的到我们办公地点面谈,带上你们收集到的资料,或者积极的与我们的客户人员联系,我们会安排律师给你联系,保持畅通的电话沟通是很有必要的。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我作出以下具体性的解答,更多的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33400.html :
     
    你的朋友有没有参与赌博?那你的朋友提供场所,有没有收钱呢?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是相关的治安规定,如果您说的属实,那么构不成犯罪的只是一般的治安处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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