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供述身份的情况是否影响自首的认定?
法律援助最高法:在调研中发现,犯罪分子到案后不如实交代身份等基本情况的越来越多,相当一部分是企图隐瞒漏罪或者前科情况,既影响到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也不利于监所管理。因此《意见》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包括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和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并对如何认定如实交代身份进行了明确。以不如实供述身份是否影响定罪量刑为标准,如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如冒用他人姓名企图隐瞒前科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则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40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