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寻衅滋事污辱罪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一系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肆意挑衅、随意殴打或骚扰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而侮辱罪则主要涉及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这种侮辱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也就是当着第三者或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侮辱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侮辱罪。 这两种罪名的具体构成和判定标准,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还侵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管理制度,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人来说,不是所有的寻衅滋事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只有达到了法定的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