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取保后开庭要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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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诈骗案取保后开庭要到场吗
    作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应当到庭,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法律上对收监是这样定义的,关进监狱。而收监执行,也就是指在监狱中按照规定来执行对犯罪分子的刑罚。从这点上来看,若某个人被收监的话,也就是需要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实际到监狱里面服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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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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