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需要怎么公证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代位继承公证手续如下: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