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南京公司不辞退你故意调岗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换岗与转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缘由不同
    1、岗位轮换:岗位轮换制是单位有计划地按照大体确定的期限,让职工(干部)轮换担任若干种不同工作。
    2、转岗:属于员工的内部异动。
    (二)性质不同
    1、岗位轮换:是企业培养人才的一种有效方式。
    2、转岗:转岗则是从个人的职业生涯的角度来定义。
    (三)特点不同
    1、岗位轮换:具有计划性,是对职员的一种培养。
    2、转岗: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根据实际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单位情况来决定。
    调岗是单位将劳动者由一个岗位调职到另外一个岗位,可能是由职位高的调到职位低的岗位,也可能是由职位低的调到职位高的岗位,但是都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
    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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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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