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律师费谁来承担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在劳动仲裁中,律师费的承担通常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委托了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案件,那么相应的律师费用应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劳动仲裁机构本身并不承担律师费用。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前或仲裁过程中达成了关于律师费承担的协议,也可以按照协议内容执行。总之,在劳动仲裁中,律师费用的承担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