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公证处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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