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条件和注意事项
不少的朋友因为买不起房,而选择二手房贷款,但是办理购房贷款又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购房程序之一。而不少的朋友不知道该如何去着手准备,我们接下来看看二手房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二手房要求
(1)下列房屋类型可办理二手房贷款: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成本价房改房、可以上市的央产房、写字楼、商铺、公寓。
(2)对房屋竣工时间的要求:1993年以后竣工的房产,该房产没有列入拆迁范围,也无拆迁迹象和债权债务纠纷。
(3)房屋竣工时间与贷款额度:竣工时间在五年以内的商品房最高的可贷评估价的80%;2000年至2003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贷评估价的70%;1993年至1999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贷评估价的60%;成本购置价出售住宅在此基础上各降10%;写字楼、商铺和公寓最高可贷评估价的50%。(具体可贷数额各银行不同)
(4)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发放的购房贷款,借款人必须以所购的二手房作抵押,否则不予放贷。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5)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6)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单身证明2份
(7)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8)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另外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
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房产证
如果卖方为企业需提供资料:
(1)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出售决议、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收款账户证明(以上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房产证
注意事项:
(1)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双方有其他的约定,一定要写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同时要签订房管局的二手房交易合同。
(2)双方约定好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以及付款数额。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可以选择先取出现金再存入对方的账户,要记得保留凭证,避免出现经济纠纷。
(3)在验收房屋时,要对房屋的内部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看是否存在问题,要及时沟通交流。
(4)要及时去物业公司办理物业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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