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是什么类别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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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帮信罪是什么类别的案件?
    1、帮信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3、犯罪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生活当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需要按照《刑法》第278条第2款当中的规定来进行量刑的,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侵犯到的是国家对于正常的信息网络的管理秩序。但是实际上也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否则也不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三、帮信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1、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
    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认定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帮信罪是什么类别的案件这个问题,答案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对网络活动的管理秩序以及社会秩序。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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