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官必问原告问题怎么回答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在离婚庭审中,法官通常会询问原告一系列问题以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原告在回答时应保持冷静、客观,如实陈述个人情况、诉讼请求、夫妻感情状况等。例如,当被问及诉讼请求时,原告应清晰地列出要求,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并解释理由。同时,对于法官关于夫妻感情、生活状况等问题的提问,也应如实回答,以便法官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