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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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留置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
    1、留置期间不可以会见律师。
    2、留置是监察措施,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是《监察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所以,留置期间律师不能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留置期间,律师虽然无法会见被留置人员,但是可以给家属提供指导意见,如果您的亲友被留置需要专业律师代理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
    二、留置是否会通知家属
    留置会通知家属,通常情况下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三、留置时间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留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留置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措施,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间是不可以会见律师的。被留置人被留置后需通知其家属,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间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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