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些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还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