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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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起和法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新员工入职未缴社保,如果发生工伤,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专门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即谁用人谁负责。员工在试用期发生工伤,如果所在单位未缴纳社保,自然由本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
    作为在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和处理工伤害事故的人事部门,应该主动作为来体现自己的岗位价值,通过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新员工工伤风险,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三、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新入职的员工即使在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也就是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员工缴纳社保,万一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将面临全额承担工伤待遇的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后三十天内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就属于在试用期没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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