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应当缴纳社保吗

法律援助

    关于试用期公司应当缴纳社保吗?具体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试用期公司应当缴纳社保吗?
    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公司应当为其缴纳社保。公司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为劳动者申报社保登记和及时为其缴费;如果公司逾期不缴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怎么缴纳社保?
    员工在试用期要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员工参加社保,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而员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代缴,单位可依法从其工资中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一般的法律问题潜藏了复杂的纠纷,一旦处理不妥当可能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律师建议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针对性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