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挂牌是什么?挂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票挂牌是指不满足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在非交易所交易,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在我国,不能满足在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挂牌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公司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2、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申请挂牌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申请挂牌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4、 申请挂牌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申请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12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5、申请挂牌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
    6、申请挂牌公司应当业务明确,可以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7、申请挂牌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应当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
    8、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元/股,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4)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24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5)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9、申请挂牌公司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且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明确可行的经营规划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但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2)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