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相应类别专业考试,各专业具体对应省统考(联考)类别如下: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类型 | 省统考(联考)类别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甘肃 | 省统考 | 美术类 |
广西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河北 | 省统考 | 美术 | ||
河南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湖南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江苏 | 省统考 | 美术 | ||
江西 | 省统考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
辽宁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内蒙古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宁夏 | 省统考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
山东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山西 | 省统考 | 美术学类 | ||
四川 | 省统考 | 美术学类 | ||
浙江 | 省统考 | 美术类 |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甘肃 | 省统考 | 舞蹈类 |
河北 | 省统考 | 舞蹈 | ||
河南 | 省统考 | 艺术舞蹈 | ||
湖南 | 省统考 | 舞蹈类 | ||
江西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
宁夏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
山东 | 省统考 | 舞蹈类(艺术舞蹈) | ||
山西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
四川 | 省统考 | 舞蹈 |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甘肃 | 省统考 | 声乐类、器乐类 |
河北 | 省统考 | 声乐、器乐 | ||
河南 | 省统考 | 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 | ||
湖南 | 省统考 | 音乐类 | ||
江西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 | ||
宁夏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
山东 | 省统考 | 音乐类 | ||
山西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安徽 | 省统考 | 模块二(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等) |
甘肃 | 省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
广西 | 省统考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
河南 | 省统考 | 编导制作类 | ||
湖南 | 省统考 | 编导类 | ||
山东 | 省统考 | 文学编导类 | ||
山西 | 省联考 |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 ||
书法类 | 书法学 | 甘肃 | 省统考 | 书法 |
河南 | 省统考 | 书法类 | ||
湖南 | 省统考 |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 ||
山东 | 省统考 | 书法类 | ||
四川 | 省统考 | 书法学 | ||
山西 | 省统考 | 书法学 | ||
其他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山西 | 省联考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三)我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生源省(市、区)相应科类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省(市、区)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考生不分行当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