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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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是否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
    2、职工本人是否为在职职工。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在农村是没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会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4、在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那么职工在职期间就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非是职工离退休或者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总而言之,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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