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单位说了算吗

法律援助

    关于试用期转正单位说了算吗?一起和法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转正单位说了算吗
    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法》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上,对用人单位设置了严格的责任义务。根据《劳动法》第32条及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却不能够随便终止劳动关系。
    谁主张谁举证。根据《劳动法》第25条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告知给劳动者的,不能暗箱操作、内部控制。
    否则,劳动者可以不了解该规定为由,否定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未特别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的,也可以依招聘广告的内容为录用条件。但是,无论最终的考核成绩是一个简单的分数,还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考核结果,或是上级或指导人的评语,用人单位都有法定的义务对试用期的劳动者进行考核,并应保留相应文件,尽到相应的举证义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单位未能举证,其主张就不能被法院所支持。一旦试用期满后才通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一般的法律问题潜藏了复杂的纠纷,一旦处理不妥当可能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律师建议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针对性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法律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线下律所价:99元/份
    
     限时折扣价9.9
     查看详情
    
    会计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书...
    
    专业律师起草,内容直接套用;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陷阱提前预防
    
    法律网 - 30亿人次的信赖选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