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

法律援助

    一、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
    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
    批捕在逃资料有可能会在网上公布,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二、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具体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但是可能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听到消息之后就逃跑了,所以需要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比如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可以采取网络追逃的方式来处理,但是上网通缉需要具备条件,比如犯罪事实非常清楚,就是其中一个条件。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被批捕后在逃的时候需要发布公告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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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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