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怎么界定卖方如何承担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卖方违约责任界定如下:
    1.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卖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
    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适用定金罚则;
    继续履行;
    违约金;
    赔偿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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