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当中“使用”内涵应该如何界定?

法律援助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罪,伪造的信用卡,使用,刑事律师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所谓“使用”,在一般意义上理解,包括用信用卡在特约商户购买商品,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如支付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费用,等等。
    伪造信用卡后又出售或送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使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