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法律援助

    一、湖南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1、征收湖南地区的土地,每亩可能会补偿几千元。
    具体的补偿的单价,可以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最后除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公布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区片,并明确其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未利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参照农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
    2、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征收实施机构、乡(镇)人民政府等应当主动及时公开涉及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将土地征收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地补偿费用情况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以及村民小组显著位置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地公告吗?
    1、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地公告。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以及村民小组显著位置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权属、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时间等。
    2、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前,不得动工建设。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三个月内,对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送达后,将所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三、征地之前,需要告知征地目的吗?
    1、征地之前,需要告知征地目的。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2、征地预公告与征地公告的区别
    (1)发布时间不同
    征地预公告是政府征地批准之前作出的公告。征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准之后作出的公告。
    (2)两者目的不同
    征地预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见。征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
    (3)法律效力不同
    政府征收土地,征地预公告并没有法律效力。征地公告则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的,因为预公告发布以后可能还会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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