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公务员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报名需要的条件是:第一,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第二,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2003年7月15日之前出生)。
3.学历要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小学学科岗位)的学历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小学学科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相应岗位,但在面试时必须提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具备面试资格。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6.关于高校毕业生的解释:《简章》中“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凡是已落实任何工作单位都不符合“高校毕业生”的参考条件。
7.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教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外国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9.具备适应学科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备学科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