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

    
    苏州教师编制报考条件包括1.中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3.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4.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下是202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岗位条件中注明户籍不限的,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市区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且成绩合格(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除外)。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新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聘用人员须在三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1年1月8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2020年国(境)外毕业(含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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