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遴选条件
公务员考试
报名条件
(一)公开遴选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区市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属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 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其他设区市的市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或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设在地方和省、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3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 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内容请查看>>>2021江苏省省级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102人公告
(一)公开遴选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区市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属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 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其他设区市的市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或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设在地方和省、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3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 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内容请查看>>>2021江苏省省级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10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