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

    
    新疆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是满足户口或人事档案在本市、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暂住证以及本市上学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国考考生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者参加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学能力测试通过后;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级及以上标准。
    新疆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在乌市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在乌市申请教师资格证要满足户口在本市或人事档案在本市、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本市暂住证以及本市上学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
    2.申请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专科学历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且专业为学前教育的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中职专业均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
    3.内地师范类教育毕业生申请要求
    就读学校所在省份实施国考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在本市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其他人员都需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通过后方可认定教师资格。
    4.非师范类毕业的考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课程合格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以上考试全部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合格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
    5.有关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每年两次,报名考试时间关注新疆自考在线网站(www.xjzkzx.com),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为2年。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非师范考生以及学历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类教育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试讲;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与所学专业不符合的也要参加试讲。
    7.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8.乌鲁木齐市地区教师资格咨询办公地点及信息
    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主楼
    咨询电话:0991-4362086,0991-4333983
    咨询网站: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http://jszg.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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