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选调生报名条件
公务员考试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一般须有纳入本次选调范围的国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4.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推荐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连续满1学年;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和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国内院校学科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3)。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