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办理过户只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当地房管局办理即可。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产权证。首先至公证处办理公证,有判决书的无需公证;到房管局进行申请、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