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
法律援助一、哪些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
以下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判决不准备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如果一方不同意,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