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学校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开办学校,必须到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审批。 一:先审批名称; 二、校址(由教育局查验审核是否具备办不宾条件); 三、法人(学校负责人:要求本科以上,或有三年的教学工作经验,或中级职称); 四、提交学校老师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 五、在当地的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 六、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非企业登记”; 七、在当地的财政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注意:教育审核通过后,核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八、招生简章在教育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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