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当庭提交证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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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回答
    可以当庭提交证据,但是否有效要看其证据是否符合以下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的第四十一条对此条作了详细解释: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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