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是否算逃逸
法律援助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是否算逃逸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行为是认定会被为逃逸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就是找人代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并客观上实施了这个行为,是会被认定具有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是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为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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