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有价证券、金融凭证用于质押的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援助《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使公款处于风险之中,与挪用公款为他人提供担保没有实质的区别,符合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规定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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